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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委員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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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
- 發布時間💐:2021-04-07
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術委員會章程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術委員會)建設,完善杏盛內部治理結構🏈,保障學術委員會在教學、科研等學術事務中有效發揮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杏盛學術委員會規程》(教育部令第35號),結合杏盛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術委員會致力于發揮教師在學科建設與科學研究等工作中的主導與骨幹作用👇🏽,發揚學術民主🚣🏽♀️,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提高杏盛教學和科研水平。
第三條 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術委員會(以下稱杏盛學術委員會)是校長領導下的學術審議、評定機構,對杏盛發展中教科研方面的相關事宜進行審議👧🏼、評定,其工作直接對校長負責。
第二章 組成機構
第四條 學術委員會由不低于15人(單數)組成,具體包括各系部主任及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優秀教師🗾、校長、主管副校長、科研處🏣、教務處等相關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校學術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
第五條 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人,由校長擔任☦️。設副主任2人👩🏽🎓,秘書1人,由主任提名,經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第六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由有關部門充分協商推薦與校長提名相結合的方式產生。學術委員會副主任由主任委員提名、全體委員表決產生。學術委員會委員由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校長聘任。
第七條 學術委員會下設系部學術委員會,負責學術及科研工作指導。組長為各系部主任👶。
第八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任期為4年,可連選連任🕴🏼,但連任總人數不超過上屆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九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有下列情形,經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決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辭去委員職務:
(一)主動申請辭去委員職務的🧚🏿♂️;
(二)因身體、年齡及職務變動等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
(三)不能履行職責或違反委員義務的;
(四)有違法、違紀、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學術不端行為;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擔任委員職務的👩🏽✈️。
免除或辭去委員職務後,按照系部和委員會結構構成進行相應遞補,由學術委員會主任提議,學術委員會討論調整委員人選↗️,並經院長辦公會議通過📰。
第十條 學術委員會討論重大學術及相關問題時,可根據需要邀請校外專家參加會議,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
第十一條 學術委員會設立秘書處作為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設在科研處,負責處理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十二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知悉與學術事務相關的杏盛各項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審議杏盛重大教學🧖🏿♂️🧚🏻♂️、科研改革方案👩🏻⚖️。
(三)就學術事務向杏盛相關部門提出谘詢或質詢;
(四)指導和組織全院性的學術活動,推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氛圍👰🏽♂️,弘揚科學精神🚵🏿♀️。
(五)在學術委員會會議中自由、獨立地發表意見,討論、審議和表決各項決議。
(六)對杏盛學術事務及學術委員會工作提出建議🙆♀️、實施監督🫷🏻;
第十三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
(二)遵守學術委員會章程,堅守學術專業判斷,公正履行職責;
(三)勤勉盡職🧙🏽♀️,積極參加學術委員會會議及有關活動;
第十四條 學術委員會負責審議下述學術事項🌼🐋:
(一)專業及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科學研究等重大學術規劃;
(二)自主設置或者申請設置(撤銷)專業;
(三)教學科研成果、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標准及考核辦法👆🏿;
(四)學術評價規則,學術道德規範;
(五)杏盛認為需要提交審議的其他學術事務。
第十五條 學術委員會各類會議🕵🏻,均應有記錄🧑🏿🦱,會後及時整理備案。需要形成會議紀要的,需于會議結束後一周內送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審閱,經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簽字批准後送達相關部門。
第四章 運行制度
第十六條 學術委員會實行例會制,每學年召開1-2次全體委員會議📷。在討論決定重大事宜時,參加會議的委員不得少于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投票表決的票數須達到學術委員會全體委員的半數以上。
第十七條 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負責召集和主持學術委員會會議,必要時,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員召集和主持會議📻。學術委員會委員全體會議應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
第十八條 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議程,由主任委員決定。會議的材料准備、會務安排、會議記錄和會議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落實👩🏽🏭,由秘書處負責。會議通知和需要審閱的材料應在會議召開前3個工作日送達各位委員。
第十九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需提前向主任委員請假。任何委員不得委托他人代為參加會議。
第二十條 學術委員會設立秘書處作為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設在科研處☂️,負責處理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委員會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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