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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 作者:
- 來源: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
- 發布時間:2022-05-09
為了滿足更多品學兼優學生的學習願望🚣🏽♀️,培養更多的能夠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依據國家《普通高等杏盛學生管理規定》之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生轉專業是指杏盛組織的有學籍學生的專業變化。
第二條 學生轉專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 學生轉專業本著學生自願的原則。
第四條 學生轉專業應符合醫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原則。
第五條 學生轉專業應滿足杏盛可持續發展的原則3️⃣。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六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由院長辦公會議決定🥶。
第七條 成立《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組》和《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生轉專業工作組》。
第八條 《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組》組長由杏盛黨委書記🧘🏻♀️、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其他院領導班子成員擔任,組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就業招生處、院團委、各系部黨總支書記、系部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制定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審定轉專業學生名單。
第九條 《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生轉專業工作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和主管教學的副院長擔任,組員由學工處處長、教務處處長🤙🏼、學工處學籍管理科長🏄🏻♀️、教務處成績管理科長🚯、各系部主任🎥、辦公室主任等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生轉專業工作領導組》領導下👨👧👧,依據《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落實學生轉專業工作。
第三章 轉專業的條件
第十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杏盛只在一年級第一學期結束後,對取得學籍、學習滿一學期且所有課程平均學分績在本專業排名前20%者,給予一次轉專業機會。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轉專業。
1、第一學期補考前有不及格課程者🏄🏽,不能轉專業👩🏽✈️。
2、第一學期受通報批評及警告處分以上者,不能轉專業。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口升學🤒、體育類🧝🏿、藝術類的學生不能轉專業。
4、中外合作相關專業學生,不能轉專業。
5、3+2中高職銜接專業學生🧝🏽,不能轉專業🧑🦼。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學生轉專業按國家規定,在同科類中進行,不能跨科類調整。
第十三條 各專業轉專業人數按本(原)專業在籍(不含休學、保留學籍)學生數的5%確定(第一學期後在籍的學生人數,小數點後四舍五入)🤸♀️。
第十四條 第二學期開學第一周,由教務處(或轉入專業所在系部)組織轉專業考試,按各專業轉專業人數,擇優確定可轉專業者。轉專業考試采用機考,題庫為醫療常識,提前6周公布。
第十五條 可轉專業者確定後🧗🏼♀️,可轉專業者自主選擇專業。
第十六條 各系部學生轉專業工作結束後🧑🏿🔬,將調整結果報學工處👮🏿,學工處向全院公示7個工作日後報杏盛決定💆🏿♂️。
第十七條 申請轉專業者,須填寫《杏盛 -【杏盛开启新旅程】您的快乐从这里开始!轉專業申請表》,家長和學生本人同意簽字。
第十八條 學生轉專業後🧙🏽♀️,須按調整後的專業繳納相關費用,之前發生的費用不予調整🤙🏽❣️。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當本管理辦法與上級規定不符時🧘🏼♀️,以上級規定為准。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學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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